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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律师:试用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发表时间:2024-10-07 02:51作者:李迈律师

试用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劳动者解除

    • 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形式没有严格限定为书面,但建议保留通知的相关证据,如邮件、短信等记录。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 用人单位解除

    • 劳动者存在过失性情形

      • 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如果能够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例如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专业技能等方面未能达到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所设定的标准或岗位要求,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对 “录用条件” 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包括证明录用条件的合法性、已提前告知劳动者以及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的事实认定。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定且已合法公示的规章制度,比如多次旷工、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等,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因自身的不当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不良影响,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其他单位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影响到在本单位的工作,且经用人单位指出后仍不改正的,本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如劳动者在求职时提供虚假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用人单位发现后可以解除合同。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因违法犯罪行为被法院判处刑罚等,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非因过失性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情况在试用期内相对较少发生。



总之,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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