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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律师,五种情况下子女不能继承财产发表时间:2024-05-07 01:14 日常生活中,遗产继承往往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很多人认为作为子女,理所当然地能够继承父母的全部或部分遗产。然而,在法律上,有些特定情况下子女是不能继承的。本文由北京李迈律师团队专业遗产继承律师科普这些法律知识。 一、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二婚重组家庭中,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未形成扶养关系,即没有共同生活并尽到扶养义务,那么继子女通常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子女存在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子女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行为,那么他们将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三、父母有遗嘱并明确排除子女继承 如果父母在生前立有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排除了某个子女的继承权,那么该子女将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四、子女先于父母去世 如果子女在父母之前去世,那么他们自然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他们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孙子、孙女)可以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五、父母生前已将财产赠与他人 如果父母在生前已经将财产赠与他人,并且完成了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那么这些财产将不再属于父母的遗产范围,子女也就无法继承这些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
文章分类: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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