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66-8937

遗产继承律师,五种情况下子女不能继承财产

发表时间:2024-05-07 01:14作者:李迈律师

日常生活中,遗产继承往往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很多人认为作为子女,理所当然地能够继承父母的全部或部分遗产。然而,在法律上,有些特定情况下子女是不能继承的。本文由北京李迈律师团队专业遗产继承律师科普这些法律知识。

一、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二婚重组家庭中,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未形成扶养关系,即没有共同生活并尽到扶养义务,那么继子女通常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子女存在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子女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行为,那么他们将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父母有遗嘱并明确排除子女继承

如果父母在生前立有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排除了某个子女的继承权,那么该子女将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四、子女先于父母去世

如果子女在父母之前去世,那么他们自然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他们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孙子、孙女)可以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五、父母生前已将财产赠与他人

如果父母在生前已经将财产赠与他人,并且完成了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那么这些财产将不再属于父母的遗产范围,子女也就无法继承这些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


微信图片_20231010100325.png

热门推荐
联系我们:
400-666-8937
首页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成功案例            普法视频             法律文书            法律顾问           联系我们
联系邮箱:13522012544@163.com

友情链接:吉坤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