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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发表时间:2024-09-16 02:47作者:李迈律师

判断婚后由父母所赠予的房产是否被视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物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未做任何约定或说明的,婚后由父母所赠予的房产应被视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物。这是由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赠与财产,除非存在特定情形,否则均应被视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在婚后赠与房产的时候,明确说明了只是赠与给夫妻中的一方,那此时就只能按照一方的个人财产对待处理,离婚时另一方自然不能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然后再赠与给子女的情况,如今是十分常见的。但要是赠与房屋给子女的时候,恰好是在子女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之后,那么就要慎重考虑了。原则上在子女婚后赠与房屋的,一般是认定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房屋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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