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66-8937

对方有能力还钱但仍拒绝还钱,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发表时间:2024-10-25 00:28作者:李迈律师

对方有能力还钱但仍拒绝还钱,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方有能力还钱但仍拒绝还钱,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却故意采取隐藏、转移财产,伪造证据妨碍法院执行,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人员执行等行为,且达到 “情节严重” 的程度,就可能被认定为该罪。


“情节严重” 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 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 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 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 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 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 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微信图片_20231010100325.png

热门推荐
联系我们:
400-666-8937
首页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成功案例            普法视频             法律文书            法律顾问           联系我们
联系邮箱:13522012544@163.com

友情链接:吉坤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