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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可以继承另一方的继承的遗产吗?

发表时间:2024-11-04 00:54作者:李迈律师

夫妻离婚,可以继承另一方的继承的遗产吗?


夫妻离婚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继承另一方继承的遗产。


在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双方不再具有法定的配偶身份。而遗产继承通常是基于特定的亲属关系,如配偶、父母、子女等。离婚后,双方不再是配偶关系,也就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


但是,如果在离婚时有特殊约定,例如约定了对某些财产的特殊处理方式,或者一方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已离婚的前配偶为继承人等情况,则可能出现离婚后一方继承另一方继承的遗产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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