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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迈律师解读什么是财产保全?

发表时间:2024-02-28 01:36作者:李迈律师

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制度,旨在确保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争议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对争议财物进行保全,以确保将来判决能够得以实现。

诉前财产保全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况,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具有给付内容,例如人身名誉之争,法院将无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诉讼中财产保全适用于给付之诉,即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

关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的适用条件,李迈律师整理如下: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   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包括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职权保全行为如果造成损害,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财产保全措施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并有助于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财产保全方式,并在法定时限内提起诉讼,以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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